社保入税,这两条原则须知道!
社保入税,这两条原则须知道!
最近社保入税的消息火爆朋友圈,今天小乾给大家分享两则,社保入税必须了解的原则。
【北京】缴费人办理参保登记后向所属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及时将应缴费额传递给税务部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京人社发〔2020〕18号)
【青岛】缴费人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和人员变更登记,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公告2020年第4号)
社保费划转采取“不改变企业现行申报方式和缴费基数计算规则、不因征收部门改变而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两不措施,稳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
看完后你是不是对社保入税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了呢?如果想了解更多财税知识,就在评论下方咨询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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