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这6种情况这样发工资=偷税!

警惕这6种情况这样发工资=偷税!

 

 
 

 

你们还在这样发工资吗?这些行为都等于偷税,小乾来给大家讲讲,千万要重视起来了!

 

 

冒用他人信息虚列工资

自实行新个税汇算清缴,税务局就接到了不少纳税人的投诉电话:莫名其妙“被任职”,凭空多了份“收入”。不用想,被投诉的企业都被税局稽查了。

之前企业冒用他人身份来虚列工资,税务局或许很难稽查到;但,以后企业再想冒用他人信息虚列工资,可要小心了!

 

通过现金发工资

有些企业,工资全部或部分通过现金发放,虽说没有明文规定,工资不能使用现金发放,但一旦被查,这将是税务局稽查的重点。

且今年央行发布了关于大额现金管理试点通知,私户大额交易或频繁交易都会出现异常,一旦异常就会被查,一查就是3年账。

 

找发票,领工资

有些公司自认为很聪明,为了“避税”将工资拆分,一部分通过公户发放,一部分需要员工找票来发工资,这样做既避免了社保、个税的麻烦,又可以抵税。

我只想说,你想的太简单了,员工拿票来领工资,虽说短时间内没有问题,但长期以往,势必会造成企业费用异常,那时不想引起税务局的注意都难。

 

补贴未列入工资,申报个税

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补贴(出差补贴、取暖补贴、通讯补贴等)未列入工资申报个税,造成偷税。

如:北京一企业,因出差补贴、取暖补贴、电脑补贴等未计入工资代扣代缴个税,罚款近78万元。

当然了,也并不是所有的补贴都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的。

例如:取暖补贴按照规定,是需要并入工资缴纳个税的,但有些地区又出台了一些限额免征政策。

所以,建议企业具体操作时,咨询当地税务局。

 

工资薪金、劳务费随意转化

如:有些企业为了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以享受高新技术税收优惠,人为的控制职工总人数以满足技术人员的占比条件。

还有一些公司明明支付的是劳务费,却因为无法取得发票,而变成工资发放等等。

工资高却按最低基数缴社保

有些企业发工资一直是按实际数发放,缴纳社保却一直按最低基数缴纳,这种操作=违法。

从11月1日起,15个地区陆续实施社保入税,这无疑释放出一个信号,社保监管越来越严,不排除税务局会通过申报的财务报表工资数、个税申报的工资数与社保基数作比对稽查。

随意降低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不能随便更改的,如果需要变更工资结构,降低基本工资,需要征得员工同意,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有些企业以调动岗位未由,随意降低员工基本工资。

看完这些赶紧收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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